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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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抄袭现象缘何会成为顽疾
徐光木

  1997年,孟女士根据自己的备课笔记,编著完成《计算机操作系统》一书(以下简称孟书)。2007年,孟女士发现,陈向群、杨芙清编著的《操作系统教程》第一版和第二版有多处内容和孟书相同或相似。向多方反映情况无果后,孟女士将出版社、陈向群等告上法庭,结果两审皆败诉。不过,她在另一场状告陈向群等编写的《Windows操作系统原理》第一版和第二版教材侵犯其著作权案中获得了胜利。3场官司的诉讼费9900元、律师费4.5万元,还有调查取证、误工费和搭进去的时间精力,孟女士坦言高昂的维权成本是自己当初不曾想到的(10月6日《中国青年报》)。
  很明显,虽然孟女士维权成功,但维权之路却走得无比艰辛。应该说,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权并不是孟女士的首选,她是在多次、多渠道反映情况均无果后,最终才无奈地选择了将知名教授告上法庭的方式。
  所以说,孟女士的胜利是无奈的胜利。纵观教材编写领域,这种无奈不仅属于孟女士,也属于其他同样被侵权的作者们——他们有的或许还没有发现自己编写的教材被抄袭,有的则是考虑到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不得不选择放弃。其实,不光教材抄袭现象如是,某些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又何尝不是“天下文章一大抄”。而从孟女士等人的维权经历来看,我相信,大多数已经浮出水面和尚未浮出水面的被侵权者之所以并未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不是他们的权利意识不高,而是高昂的维权成本吓住了他们。
  当维权需要付出巨大代价时,维权本身就成为了一种奢侈,这使得广大被侵权者吝于较真。一个法治成熟的社会,必定是维权渠道畅通的社会,而维权渠道畅通并不只意味着维权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更表现在人们能承受得起维权成本。只有当维权变得更“廉价”、抄袭变得更“昂贵”的时候,抄袭这种丑恶现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